石家庄市退休年龄政策根据职工类型和岗位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正常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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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年满60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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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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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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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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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符合河北省特殊工种名录的职工,若从事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满10年,且脱离岗位满5年,男性可提前退休至55周岁,女性提前退休至45周岁。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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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年满50周岁,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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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四、灵活就业人员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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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标准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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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条件 :原公有制企业参保缴费满10年(含实际缴费5年)以上的女性,可选择50-55周岁任一周岁退休。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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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退休年龄以国家现行规定(男性60岁,女性55/50岁)为基础,特殊工种和因病退休年龄以国务院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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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目前全国尚未实施延迟退休政策,但存在讨论和试点计划,可能对未来退休年龄产生影响。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实施细则,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