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到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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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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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
二、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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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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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等)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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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如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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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
三、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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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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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当地医保分中心官网或政务网在线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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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通过“浙里办”等地方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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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四、备案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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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可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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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备案有效期根据就医类型确定(如急诊抢救通常为12小时)。
五、待遇享受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均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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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需确认就医地是否开通了跨省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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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医疗费用需在次年6月底前申报报销。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了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