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谈药品单独支付是指参保患者在就医期间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简称国谈药)时,药品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额度,而是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单列结算 。这意味着国谈药的药品费用不会受到按病种付费等费用限制,患者可以更加灵活地使用这些药品,而不必担心费用问题。
单独支付政策旨在保障国谈药的供应和使用,特别是那些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不可替代性强的药品。这一政策通过设立单独的支付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国谈药品,而不必受到其他医保支付方式的限制。
单独支付药品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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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包括协议期内和已转为医保目录常规药品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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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岭南名方”医疗机构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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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条件的药品 :如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不可替代性强的药品。
单独支付药品的支付标准与医保药品目录保持一致,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且不设起付线,直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这一政策对于提高参保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单独支付机制,患者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和使用国谈药,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