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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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307.1元/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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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1535.5元/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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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以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6142元为基准,按60%-300%比例确定缴费档次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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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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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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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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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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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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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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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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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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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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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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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0.6%-2%(行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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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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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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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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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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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 单位和个人各缴纳1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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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超过300%按300%计算,低于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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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权 :职工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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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原上限19966元/月、下限3993.2元/月已随社平工资调整失效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人社厅、医保局及社保网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