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直接退,但个人账户可继承
关于养老保险未缴满年限时参保人死亡后的待遇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构成
养老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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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医疗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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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仅记录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继承。
二、未缴满15年死亡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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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若参保人未缴满15年且死亡,其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继承时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办理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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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处理
统筹基金部分属于社会公共资金,未缴满15年死亡时无法退还。 但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金额由当地社保部门根据规定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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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待遇领取
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转入其他养老保险或领取基础养老金(部分地区允许)。-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特殊情况
自2014年起,我国允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退休,但需按上述方式处理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养老金。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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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保人死亡后,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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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可继承。
未缴满15年养老保险的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继承,但统筹基金部分无法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