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并未废止,仍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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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效状态
该办法于2003年2月27日由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公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搜索结果中未提及任何关于废止的官方文件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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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法规的协调性
虽然2024年7月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但该办法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配套规章,并非废止《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根据法律体系,稽核办法与申报缴纳办法分属不同调整领域,不存在替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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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权威性
作为社会保险领域的重要法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废止需经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目前无此类程序启动的公开信息。
建议 :若需了解具体条款或执行标准,建议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官网或权威法律数据库查询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