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内蒙古陪护假新规定,结合不同城市政策,具体如下:
一、陪护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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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护理假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可享受 25天护理假 (含15天陪产假+10天配偶休产假),适用于所有生育子女情况(一孩、二孩、三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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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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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所在单位未增加生育假,男性职工可获得 1个月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 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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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职工,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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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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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严格执行25天护理假,含配偶15天产假,节假日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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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 :非财政供养男职工配偶生育期间,医保支付10天陪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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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 :自2023年1月17日起执行,陪产假时间由当地规定(需咨询当地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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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 :陪产假15天,含自然日,节假日不顺延。
三、其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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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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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规定 :陪产假结束后需按时返岗,办理复工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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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适用于 2024年新生育登记 的夫妻,2023年已婚生育的夫妻需参考当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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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对独生子女家庭可能有额外补贴(如呼和浩特市独生子女父母每年20天陪护假、包头市每月10-20元奖励等)。
建议生育家庭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