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煤矿防灭火细则十六字方针为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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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孔内温度 :在高温区或自然发火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测试孔内温度,明火炮孔或孔内温度在80℃以上的炮孔应采取灭火、降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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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和更换灭火器材 :露天煤矿内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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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割作业审批 :在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焊割作业时,应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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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区治理 :包括火区治理技术方案、井下封闭火区日常管理和火区启封等。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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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露天煤矿带式输送机在转载点和机头处应设置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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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系统及设施 :包括自然发火综合防治系统、消防洒水系统、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和防火构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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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因火灾防治技术方案 :包括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防灭火技术方案、工作面安装期间防灭火技术方案、工作面回采期间防灭火技术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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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因火灾防治技术方案 :包括机电设备火灾防治方案、电缆火灾防治方案、带式输送机火灾防治方案等。
通过“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可以有效降低煤矿火灾的风险,保障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