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及行业标准
水土保持防治标准是规范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三个层级,涵盖规划、设计、施工、监测等全流程。以下是主要内容的综合说明:
一、主要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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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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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法律层面规定水土保持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及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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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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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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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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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规范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编制与评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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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GB/T51097-2015):针对林草植被恢复工程的专项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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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 不同地区根据地理特征、土壤类型等制定补充标准,例如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将林草覆盖率目标设为25%。
二、核心防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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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度 :责任范围内治理达标面积占比≥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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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流失控制比 :治理后年均土壤流失量与治理前比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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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实际挡护量占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总量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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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土保护率 :保护表土量占可剥离表土总量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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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林草覆盖面积占可恢复面积的≥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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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覆盖率 :林草覆盖面积占项目总面积的≥25%。
三、关键指标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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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渣土防护率1个百分点至98%,土壤流失控制比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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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动态 :住建部正修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标准》,强化生态保护指标(如林草覆盖率)。
四、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
以上标准通过量化指标和分级目标,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