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并未取消,但具体政策存在地区差异,需结合单位性质和地区规定综合判断:
一、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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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单位
机关及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直接发放本人工资,不足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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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单位
若单位为自收自支且已缴纳生育保险,则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直接发放至单位账户,单位再发放给职工。
二、与职工个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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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发放个人 :生育津贴均以单位名义发放,职工无需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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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的关系 :若单位发放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差额由单位补齐。
三、政策依据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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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且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应享受相关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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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部分地区可能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建议职工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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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或违规扣留津贴,可通过社保部门或法律途径维权。
生育津贴作为生育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未随生育保险改革而取消,但具体操作细节因单位性质和地区政策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