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或个人补缴
社保断缴三个月的补缴方式如下:
一、补缴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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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若因单位未缴导致断缴,需联系原单位申请补缴,或到新单位人事部门咨询补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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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若因个人原因(如离职)导致断缴,需主动向社保局说明情况申请补缴,但部分地区对此有严格限制,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二、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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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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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等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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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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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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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补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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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计算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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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金额包括欠缴期间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按日加收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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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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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完成
缴费后需向社保机构提交缴费证明,社保待遇将自动恢复。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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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社保断缴3个月内可补缴,超过3个月可能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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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补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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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动离职且未重新就业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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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定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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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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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一次性补缴或分阶段续缴(最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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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中断期间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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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断缴后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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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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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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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补缴,若单位不配合,可向社保局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补缴时需确认当地具体政策,不同地区对个人补缴的可行性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