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留原号牌的新规定如下:
一、保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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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要求
原车牌需在原车名下使用满1年(含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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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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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未处理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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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已办理过户、注销或迁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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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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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身份证信息变更需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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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不可转让,仅限原车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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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动保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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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保留期 :办理转移/注销/迁出后2年内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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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保留时长 :最长为2年,超时作废。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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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相关业务时申请
在新车登记、二手车过户或注销登记现场,向车管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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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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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变更 :婚姻关系存续满1年且双方共同申请,可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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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更新 :车辆售出后,通过深圳市汽车增量监管系统更新指标,可延长保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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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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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车牌处理
原车牌需上交车管所报废,新指标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车辆转移登记;
- 若原车牌为纯数字或原厂牌照,同样适用1年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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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影响
交通违法或事故未处理将导致保留失败,需先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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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需定期登录深圳市汽车增量监管系统更新指标,避免超期失效。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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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时长缩短 :2020年新规将原3年限制缩短至1年,2021年进一步明确为2年(含6个月指标更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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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更新机制 :车辆售出后,原指标有效期6个月,可续期1次,总时长1年。
以上规定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政策,车主需根据实际情况操作,确保符合时效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