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申请或单位报告
执业医师执业证注销流程根据注销原因不同,主要分为主动申请注销和单位报告注销两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主动申请注销流程
- 提交申请
医师需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提交注销申请,或向注册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注明注销原因及时间。
- 准备材料
需提交《医师执业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丢失需提交遗失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刑事处罚决定书、死亡证明等)。
- 单位预审
所在医疗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通过初审后打印《医师执业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
-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卫生行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复审,可能包括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 公告注销
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官方媒体公告注销信息。
- 办理结果
注销完成后,医师将不能再从事医疗工作。
二、单位报告注销流程
- 符合注销条件
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所在单位需在3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
受刑事处罚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
暂停执业活动期满且再次考核不合格
-
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
-
其他不宜从事医疗业务的情况。
- 提交材料
单位需提交《医师执业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或遗失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死亡证明等)。
-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卫生行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 公告注销
通过官方媒体公告注销信息。
三、注意事项
-
注销后限制 :注销后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执业证书。
-
异议处理 :若对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申请复议或诉讼。
-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