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撤销增值税退税申请,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在线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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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选择“电子税务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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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发票作废查询和撤销”,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方识别号,获取已提交的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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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认撤销”,完成发票作废撤销。
- 纸质发票注销 :
- 拿到对应发票,手工在盖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购方识别号的销账行注明“撤销票据”,并贴上撤销者的签名。
- 正式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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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更正或作废该申报的原因,提出正式申请,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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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正式申请书、所需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文件寄至当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更正或作废您的退税申报。
- 集中申报撤销 :
- 如果您是通过集中申报方式提交的退税申请,可以点击【集中申报】--【退税申请】,勾选需撤销的退税记录,点击【撤销申请】,选择录入【撤销原因】,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撤销退税申请。
- 撤回申报数据 :
- 通过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差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找到撤回的数据,点击撤销申报数据,此时数据就回到退税申报模块,填写明细表,直接通过编辑修改即可。
- 提交书面申请 :
- 向税务局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退税申请撤销的原因,并等待审批。
请注意,一旦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已提交国库部门,则不可以撤销申请,需要办理更正申报。如果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您的网络撤销权限,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撤销方式,并确保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和提交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