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预告披露规则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披露时间、披露情形、披露方式等。以下是根据最新资料整理的年报预告披露规则大全: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披露时间要求
-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披露,即次年的4月30日前。
- 业绩预告:预计年度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如净利润大幅变动)时,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披露情形
- 净利润为负值。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超过50%。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不同板块标准不同)。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等。
披露方式
- 全文披露: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 摘要披露: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刊登。
- 公司网站:公司可选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年度报告全文或摘要。
更正规则
- 如果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自愿披露规则
- 上市公司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披露业绩预告,但需遵循公平性和一致性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披露时间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公告和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