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行为 不符合法律规定 ,属于 违法扣除工资 。以下是具体分析及建议: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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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
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用人单位仅能扣除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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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旷工)。
二、旷工工资扣除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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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旷工当天工资可不予支付,但 不得额外扣工资 。若用人单位规定“旷一扣三”,则多扣的两天工资属于 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 ,构成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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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旷工行为给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且损失金额在合理范围内,可依法扣除,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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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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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经评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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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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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权途径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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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指出其规定违反《劳动法》,要求停止违法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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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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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若协商无效,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及赔偿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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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合法性 :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需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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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沟通记录等证据,为维权提供支持。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