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辽宁社保退休年龄实施新规,主要呈现三大变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弹性退休制度和特殊工种分类执行。调整后,男性退休年龄逐步延至63岁,女性分群体延至55岁或58岁,同时允许职工在法定年龄基础上自愿提前或延后退休最多3年。
一、退休年龄渐进式调整方案
- 男性职工:原退休年龄60周岁,自2025年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用15年逐步过渡至63周岁。例如,2025年满60岁者可正常退休,2026年需满60岁4个月,以此类推至2040年统一执行63周岁标准。
- 女性职工:
- 原50周岁退休群体(如企业女工人):每2个月延迟1个月,15年内逐步延迟至55周岁;
- 原55周岁退休群体(如女干部、灵活就业人员):每4个月延迟1个月,同步延迟至58周岁。
二、弹性退休满足多样化需求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养老保险15年、医保25年)后,可自愿选择:
- 提前退休:最早可提前3年,但不得低于原法定年龄下限(男60岁、女50/55岁);
- 延迟退休: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最多可延后3年。例如,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3岁时,可选择60-63岁之间提前退休,或63-66岁之间延迟退休。
三、特殊工种政策延续保障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者,仍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且工龄满1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 困难国企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符合条件的可提前5年退休。
四、配套措施完善退休保障
- 养老金计算采用“多缴多得”机制,缴费年限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增发1.5元/月;
- 高龄人员(70岁以上)每月额外增加补贴,最高可达100元;
- 跨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凭居住证可在沈阳、大连等城市参保。
提示:退休年龄调整涉及工龄认定、缴费年限等细则,建议职工通过企业或社保部门查询个人参保记录,及时规划退休安排。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首次参保渠道(企业或个人)将影响女性退休年龄,建议提前咨询政策衔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