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孕妇的加班权益受到特别保护,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安排孕期加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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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孕期
女职工在孕期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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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七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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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延长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或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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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休息时间 :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必要休息,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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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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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原劳动 :需经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应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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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期、哺乳期 :除产前检查外,均不得安排加班,特殊情况需协商且保障健康。
三、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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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违法加班 :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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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权益 :产假期间工资按原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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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时间 :计入劳动时间,不视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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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限制 :孕妇不得从事矿山井下、高空等高危作业。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孕妇身心健康,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若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