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孕妇加班需符合特定条件,否则可能涉及违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安排孕妇加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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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七个月以上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明确禁止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从事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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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禁忌劳动
不得安排孕妇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孕期禁忌活动(如矿山井下、高空作业等)。
二、特殊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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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工时
孕期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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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原劳动的调整
若孕妇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需根据医疗机构证明,调整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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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例外规定
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国防任务等特殊原因,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安排加班,但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三、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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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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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 :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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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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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延长工时 :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同样适用禁止延长工时和夜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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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与休假 :用人单位应保障孕妇每日至少1小时休息时间,孕晚期可安排工间休息或预产前两周休假。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国务院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