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现行政策,女职工50岁退休的条件需结合参保类型和工种类别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普通工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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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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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需满足《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中的其他情形,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或因工致残。
二、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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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女性职工,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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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同样需满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工致残的认定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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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政策影响
自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但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此政策影响,仍按原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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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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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灵活就业人员达到50周岁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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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若满足条件,可享受50岁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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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政策差异
- 如沈阳市规定,原国有企业女职工在特定条件下(如关闭、破产改制后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满5年)也可申请50岁退休。
四、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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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参考《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延迟退休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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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可能性 :普通工种退休年龄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关注最新官方通知。
以上条件需结合个人参保类型、工种及地区政策综合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