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具体变化如下:
一、改革前的账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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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过去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中约30%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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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8%计入个人账户,2%计入个人账户。
二、改革后的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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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自2023年1月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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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个人缴纳的8%仍计入个人账户,2%计入个人账户。
三、改革目的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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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门诊保障 :减少个人账户资金,增加统筹基金规模,用于支付门诊共济保障,降低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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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金使用 :通过统账共济机制,将更多资金用于住院、重大疾病等长期医疗需求,减轻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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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部分地区设3年过渡期,逐步调整基金使用效率,例如广西按基本养老金2.5%划入个人账户。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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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通常为当地2022年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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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仍按原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改革后不再调整。
总结
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是医保制度改革的重要调整,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提升门诊保障能力,未来将逐步实现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的分流与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