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称准生证)是生育的必备证件,其办理具有法律强制性和多重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一、法律强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需办理生育登记并取得计划生育服务证。该证件是合法生育的凭证,未办理将无法享受国家相关生育保障服务。
二、核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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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许可功能
作为生育的“许可证”,用于医院分娩登记、享受国家生育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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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载体
集成孕检、查环、免费避孕药具申领、就业服务等功能。
三、办理条件
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流动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部分地区要求办理前进行生育登记,登记后由计生部门发放服务证。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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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 :需在怀孕前或出生后6个月内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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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未办理的夫妻可在孩子出生后补办,但可能影响后续服务申请。
五、法律依据
生育服务证是《民法典》中“生育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办理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生育的必备证件,建议夫妻尽早办理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