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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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如B超、唐筛、血常规等)可报销,累计报销上限约1170元。
- 例如:唐筛检查费用可获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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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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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定额报销约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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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定额报销约4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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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顺产增加15天产假,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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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放置宫内节育器:补贴305元;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255元;输卵管结扎:补贴1480元。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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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按项目定额报销,例如B超1000元、唐筛14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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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 :顺产报销额度3000-4000元,剖宫产4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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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用 :如宫内节育器放置200元、取出155元等。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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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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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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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无需缴费。2. 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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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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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保留完整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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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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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发,例如月均工资8800元,产假158天,津贴约462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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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顺产2400元、难产4000元、多胞胎每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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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90天以上产假可享300元+700元围产补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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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产前检查约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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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正常生育98天,难产、多胞胎等增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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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对象:包括本地户籍及外地来乌人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