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东省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标准主要分为门诊和住院两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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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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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各市差异较大,例如泰安10元/次、淄博50元/年、威海100元/年,其余13市未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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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统一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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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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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执行统一病种目录,报销比例与普通门诊一致(65%),年累计免费药品金额不超过80元。
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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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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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报销,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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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0%报销,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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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0%报销,个人负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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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大学生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至40%,少年儿童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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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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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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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全省统一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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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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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转至非联网医疗机构需先自付10%-20%,再按三级医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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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用药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等7种基本药物可免费使用,年累计金额不超过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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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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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具体政策存在差异,例如起付线、报销限额等,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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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需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未签约则无法享受。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16个地市的政策,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在门诊报销比例上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