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暖气过热费收费标准根据用户类型和供热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收费标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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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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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按面积热价的30%计算,即5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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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类型(办公/教学/医院5元/月·平方米,宾馆/饭店/招待所7元/月·平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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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热费
根据实际耗热量计算,采用分户计量的用户需额外支付。例如居民住宅分户计量热价为47.43元/吉焦,非分户用户按总面积热费的10%收取
二、分户与非分户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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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用户 :需支付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如居民住宅47.43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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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分户用户 :按总面积热费的10%收取(如居民住宅7.5元/平方米)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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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政策调整后,基本热价保持5元/月·平方米,但分户计量热价有所优化(如居民住宅降至47.43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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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暖用户需缴纳基本热费,具体金额根据供热面积和计费方式计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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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小区或建筑类型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用户咨询当地供热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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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采用非分户计量,建议及时办理分户手续以降低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自兰州市物价局、住建局及政府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