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 一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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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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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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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 :年满50周岁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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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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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年满45周岁,从事上述工作
需满足连续工龄满10年,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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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50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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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其他重要调整
- 延迟退休
自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延迟至55周岁。
- 最低缴费年限
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补足。
- 弹性提前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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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身份转换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退休年龄按其申领养老金时的身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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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费计算 :退休费标准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适用于邹城市全体职工,特殊群体可参考相关条款申请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