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惠保的报销范围及不报销情形如下:
一、不报销的疾病范围
齐惠保明确不报销以下疾病及情形:
一、重大疾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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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类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等恶心病变,及原发癌引起的转移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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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疾病类 :肝硬化、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肾衰竭、尿毒症)、肾病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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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血管疾病类 :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外伤性/非创伤性)、糖尿病并发症(含糖尿病足或视网膜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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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部疾病类 :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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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疾病类 :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关节置换翻修术。
二、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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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 :投保前已确诊的重大疾病(如高血压Ⅲ级、糖尿病并发症等),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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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医保报销 :因个人原因未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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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就医 :未在指定医院或药店就医的费用,以及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在市外就医的费用,报销比例降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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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行为 :因醉驾、酒驾、无证驾驶、毒品使用、故意伤害等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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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医 :在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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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负担费用 :依法应由公共卫生体系承担的医疗费用(如工伤事故)。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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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基础版对住院医疗和药品费用各有2万元免赔,实际报销比例为80%;升级版既往症可报销40%,但基础版仍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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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年缴99元,适用于淄博市基本医保参保人。
建议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既往症条款,避免因不符合条件影响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