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保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安排分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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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出人或通过经纪人首先与分保接受人进行联系,并通过函电确认接受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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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出人寄交“分保条”一式二份,经签署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还分出公司,作为接受业务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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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出人寄交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经签署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还分出公司。
- 批改合同 :
- 如合同条文有批改,分出人应通知接受人,并寄送附约一式二份,经签署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还分出公司。
- 业务账单 :
- 分出人应按合同规定寄送业务账单给分保接受人,经审核后再经由会计进行核算。
- 赔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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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赔款均以借记业务账单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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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赔款达到或超过一定额度,分出人可缮制“现金赔款账单”要求分保接受人立即以现金赔付。
- 到期续转与注销 :
- 比例合同分保一般是长期的,如在规定期限以内,年度终止前三个月,分出人或接受人均无向对方发出注销通知,合同就继续有效。
对于商业分保,还包括以下步骤:
- 业务及分保份额安排 :
- 安排分保的业务及需分保的份额,并及时通知分、支公司。
- 审核并提交分保意见 :
- 总承保管理部核保人员对需办理商业分保业务的分保条件和比例进行审核,并安排分保。
- 临时分保业务的批改 :
- 安排了临时分保的业务因保单内容发生变化需进行批改时,应由核保员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总公司承保管理部,并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批改。
- 联公保业务的分保处理 :
- 以联公保方式承保的统括保单、异地业务在安排分保时,由出单公司统一按公司规定办理。
- 分保佣金、自留额和合同最高限额的确认 :
- 分保条件固定下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分保方法,又称为固定分保。
- 业务范围 :
- 各险种的风险保额在法定分保后,超过各业务类别自留额的部分均需办理商业分保。
这些步骤涵盖了分保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分保过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政策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