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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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医保支付的项目
包括“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经卫健部门批准开展的2类可另行收费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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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医保的项目
仅限生育服务中的常规检查费用(如孕期检查)可获市本级4000元补助,其他费用需自费。
二、报销比例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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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参保人员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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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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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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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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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不设传统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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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支付额度计入当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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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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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项目价格由省定基础价+地区浮动价组成,各地市医保局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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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携带染色体异常(如罗氏易位、致病性微缺失等)的夫妻,可享受与普通群体相同的报销比例。
四、补助政策(部分地区)
- 泉州市 :对采用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家庭提供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人工授精家庭补助2000元;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期检查费用补助4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文件及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