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及流程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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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职工所在单位需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若分娩前缴费不足12个月,但分娩后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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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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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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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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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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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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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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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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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已婚职工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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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 生育服务证、妊娠检查记录、医疗费用发票等。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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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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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厦门站点或“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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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可通过平台查询办理状态及历史待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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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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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湖里区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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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窗口支持现场刷卡缴费,办理完成后可选择银行卡或现金领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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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规定假期天数计算,单次申领金额通常为8000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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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申请需在婴儿出生后1年内提出;
- 部分流程(如网上申领)需在手术次月15日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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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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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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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费需补缴符合规定后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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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流程及材料需以厦门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通过医保部门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