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异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跨省异地就医:
- 报销原则: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和参保地的政策而定,通常在70%至95%之间。
-
省内异地就医:
- 报销原则: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执行就医地的医药价格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具体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的报销比例相同。
-
门诊慢特病:
- 报销比例:门诊特病:在职89%,退休91.2%;门诊慢病:在职80%,退休85%。
- 年度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支付限额为5000元到25000元。
-
住院及大病:
-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的比例支付。例如,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8.8%。
- 年度支付限额:24万元(含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
-
生育保险:
- 待遇内容: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
- 报销比例:根据具体费用项目和政策而定。
以上是武汉异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介绍,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