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居民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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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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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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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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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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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5万元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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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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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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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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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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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30万元/年,封顶线
二、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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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低50%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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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上述群体各段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如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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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年度封顶线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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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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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万元(2025年新增154种药品)后纳入保障,按60%报销(特困人员7000元起付,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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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60%-65%,年度支付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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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 转诊就医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临时外出就医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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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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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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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2400元(均低于定额补助标准时据实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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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