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近年来的政策调整和最新试点措施:
一、制度整合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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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
2017年起,甘肃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缴费标准统一为每年100-2000元,设12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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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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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档次 :100-400元补贴30元,500元及以上补贴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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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包含100-2000元10个原档次,新增1500元、2000元2个档次,总设12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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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补助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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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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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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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2018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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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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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待遇 :两者相加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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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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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面积占承包土地20%以上的农民,个人缴费补贴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比例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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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 :在岗村医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按工龄领取基础养老金+工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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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与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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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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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根据全省经济水平和财力,每2-3年调整一次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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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对65周岁及以上老人倾斜补贴,资金由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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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补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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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启动试点,鼓励经济条件好的村集体提供普惠型、激励型等补助,但不得替代个人缴费或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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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需经村民民主决策,且不得超过现行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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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保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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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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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可通过社保局或村集体渠道办理,支持线上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总结
新政策通过整合制度、优化档次、完善补贴机制,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广覆盖与可持续性。未来还需根据经济状况进一步调整缴费标准与补助力度,以提升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