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丈夫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用于妻子看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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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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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自2023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持“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可授权配偶、父母、子女共享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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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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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成员(配偶、父母、子女)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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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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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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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且仅限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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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替代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如门诊起付线、封顶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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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需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线上平台办理家庭共济授权,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
三、法律依据
相关政策的法律依据为《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指定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
丈夫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条件并办理授权后,可用于妻子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