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金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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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例如:2024年广东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7元,则上限为9167×300%=2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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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若职工月应税工资超过该数值,实际缴费基数按上限执行。
二、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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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下限为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例如:2024年广东全省下限为9167×60%=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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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若职工月应税工资低于该数值,实际缴费基数按下限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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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范围
职工工资中属于“应税工资、薪金”的部分(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可计入缴费基数,但需扣除免税额(如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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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
早期社保政策中,下限曾为工资的40%,后调整为60%。若职工缴费年限长且基数较低,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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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存在差异,例如东莞市2023年下限为4546元,上限为22731元;新疆2025年下限为4999元,上限为24996元。
四、对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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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及单位缴纳的社保金额越高,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基数仍以退休时当地平均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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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个人缴费指数是缴费基数与退休时社平工资的比值,长期按低基数缴费可能导致指数低于0.6,影响养老金待遇。
建议职工关注当地最新政策,结合自身工资水平选择缴费档次,以平衡当前缴费压力与未来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