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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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符合国家及省定三个目录(药品、诊疗服务、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内,按医疗机构级别实行差异化的报销比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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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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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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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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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门诊共济保障)
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门诊共济改革,门诊费用可直接报销,个人账户也可用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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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0元,二级30元,三级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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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55%,退休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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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且不计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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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费用
覆盖26类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肿瘤等)及6类重大疾病,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由统筹基金报销7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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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覆盖乡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起付标准为1.1万元,合规自付1.1万-10万元部分按60%报销,10万元以上按70%报销,年度封顶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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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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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起付线0.55万元,1.1万-10万元按65%报销,10万元以上按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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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线0.5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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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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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职工医保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未参保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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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需在每年9月1日前缴费,次年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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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长期居住人员可申请手工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信阳市最新医保改革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