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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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第一次住院起付线:300元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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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第一次住院起付线:300元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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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第一次住院起付线:600元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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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第一次住院起付线:900元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0元
这些起付线标准适用于商丘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则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
其他相关信息:
-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身份(在职或退休),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比例详见相关政策文件。
- 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 大病医疗保险:对于超过8万元的住院费用,可以按照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起付线为8万元,报销比例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以上信息基于目前可获得的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时请以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需要,建议直接咨询商丘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