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服务,2023年7月起跨省普通就医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住院、门诊慢特病及药店购药费用均可联网报销,未备案可能导致报销比例降低20%。
一、备案规则
- 免备案人群:2023年7月1日后,广西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跨省普通门诊、住院就医时无需备案,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 需备案情形:跨省异地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转诊转院、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需通过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西医保公众号)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二、报销范围
- 住院费用:在全国联网定点医院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10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及药店购药费用纳入报销,需在二级及以上联网医院就诊。
三、报销比例
- 备案后: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可支付门诊费用。
- 未备案:需先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报销,比例可能降低20%。
- 医院等级影响:低等级医院报销比例高于三级医院。
四、注意事项
- 定点机构选择:优先选择居住地附近的联网定点医院,可通过广西医保局官网查询名单。
- 特殊情况处理:外伤、生育等费用需回参保地报销,急诊未备案但上传急诊标志的可视同备案。
- 材料留存:未直接结算的需保存病历、发票等材料线下申请报销。
温馨提示:跨省临时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长期居住备案无期限限制(信息未变更情况下)。建议提前确认就医机构联网状态,避免因系统问题影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