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划归河南省的时间需要从历史行政区划演变的角度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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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归属河北省
濮阳地区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长期属于河北省,其前身为清朝时期的直隶省大名府,管辖范围包括今濮阳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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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952年短暂归属平原省
1949年5月河南省解放后,黄河以北地区成立 平原省 (1949年8月-1952年11月),下辖安阳、濮阳、新乡等6个专区、58个县,省会驻新乡。此时濮阳属于平原省,但平原省并非独立省份,而是由晋、冀、鲁、豫、苏五省交汇的临时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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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1月正式划归河南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决议撤销平原省,濮阳市大部分地区(西三县与市区,占总面积75%)正式划归河南省。另有东二县于1964年划入河南。
总结 :濮阳于 1952年11月15日 正式划归河南省,此前曾短暂属于1949-1952年的平原省。这一划归与黄河流域的行政调整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