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生育津贴的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和生育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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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则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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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视同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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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难产/流产产假天数分别为98天、105天、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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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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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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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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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98天 ×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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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调整后:若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一次性补贴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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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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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补贴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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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2个):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补贴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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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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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含)-7个月流产:1.5个月产假,补贴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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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产假,补贴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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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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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90天以上产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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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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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失业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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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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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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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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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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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0年政策调整后,生育津贴基数改为单位上年度月缴费工资,与职工个人工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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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产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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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疾病医疗费用 :产假结束后因病治疗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4-2025年钦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