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山西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调整如下:
一、整体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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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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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将逐步延迟至55周岁,分阶段每2个月延迟1个月,用时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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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干部,将逐步延迟至58周岁,同样采用每2个月延迟1个月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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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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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 :每2个月延迟1个月,避免一次性调整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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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实施 :允许职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提前或延后退休,但需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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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进 :普通职工与干部、特殊工种分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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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工种与因病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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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若女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仍为55周岁(原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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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退休 :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需经医院证明并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方可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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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后,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可申请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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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政策为全国统一调整,山西省作为全国范围实施,无特殊差异。
以上调整自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划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