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肥城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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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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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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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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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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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上部分按55%报销,10000元以上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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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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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70%。
三、大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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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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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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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75%-80%、55%-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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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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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部分病种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具体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肥城地区执行标准,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机构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