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停缴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需根据停缴原因准备: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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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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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粤医保”公众号,绑定医保电子凭证后,选择参保地,进入“个人业务申报”-“城乡居民停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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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停保类型(自己停保/代他人停保),按提示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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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线上渠道
- 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办理,如“中山医保”公众号。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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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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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停保申请表,前往当地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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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停保原因相关证明,如离职证明、退休证明、户籍迁出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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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保经办机构
- 部分地区需到社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需携带上述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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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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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按年缴费,未缴费则自动停保,次年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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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参保需提前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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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退还
- 停保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办理流程与正常退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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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参加市外医保等情形需立即停保。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可继续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满年限的,退休后无需缴费。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粤医保”小程序确认最新办理流程,部分地区可能对材料要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