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宝鸡身份证异地办理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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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要求
在宝鸡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就学,且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个人,可到居住地、就业地、就学地附近的公安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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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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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次申领 :已办理过身份证的群体(如损坏、丢失补领)可异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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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 :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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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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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未登记指纹信息的,需回户籍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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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伪造、骗领等)的,需先清理信用记录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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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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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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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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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领:居民身份证(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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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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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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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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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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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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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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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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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受理点将信息传输至户籍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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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后制作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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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领取
-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新证,换领时需交回原证。
四、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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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6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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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可能延长至90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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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工本费20元(换领),损坏/丢失补领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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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意义 :自2016年起,全国多地已全面实施异地身份证制度,包括挂失、补领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及多地实践案例,确保与当前法规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