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管委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其职能和性质可概括如下:
一、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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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职能
负责制定并实施高新区规划、土地管理、财政预算、税收政策、环保监管等经济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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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并推进年度计划与投资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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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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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职能
提供企业孵化、科技创新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及对外经济贸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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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企业办理认定初审、申报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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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项目管理和行政许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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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职能
承担高新区托管镇(马营镇、八鱼镇等)的协调管理职责;
- 推动产学研合作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性质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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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区划性质 :高新区本身是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是政府派出机构,非独立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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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管理权限 :依据科技部指导,行使规划、土地、工商、税务等经济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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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归属 :向宝鸡市政府汇报工作,属于市级派出机构。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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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与服务 :管委会周边配备完善商业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交通便利(如10路、61路公交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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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工作 :曾组织“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聚焦就业促进与经济稳增长。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是集经济管理、企业服务、区域协调于一体的政府派出机构,致力于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