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报销范围及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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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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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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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可报销88%(二档缴费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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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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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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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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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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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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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分段累进制报销,10000元以下按85%支付,以上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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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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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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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 :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住院仅扣一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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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重大疾病 :如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住院费用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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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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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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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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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按病种实行定额或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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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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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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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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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按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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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按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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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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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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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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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定额报销2000元,超过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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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 :顺产4500元、剖宫产6800元(以实际费用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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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计算公式: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顺产158天,剖宫产173天)。
- 计算公式: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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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需报批,市外定点医院分别自负1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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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超过10万元部分按80%-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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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烟台市最新医保规定,具体报销需以实际就医情况和医保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