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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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江西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用,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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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岁或55岁,具体以参保时政策为准)时,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江西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退休后无需缴费。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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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2001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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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 :2021年1月1日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员需将之前的连续工龄连续参保,才能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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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以个人身份参保,男性需累计缴费满15年,女性满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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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费年限
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最多可累计计算15年(2021年1月1日前参保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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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2021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需按原政策累计缴费至满25年或20年(根据退休年龄差异)。
四、补缴政策
- 若退休时未满足缴费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费用,但需在退休后继续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待遇。
以上政策依据赣州市最新官方文件整理,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