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十六项医保便民措施,主要围绕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扩大保障范围等方面展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跨省医保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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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证明材料
取消转出地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实现“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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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办理时间
将跨省转移接续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支持线上申请并实时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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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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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未备案的参保人员,出院前完成备案可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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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未备案的参保人员视同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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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门诊慢特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至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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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与慢性病管理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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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扩展
在原有5种病种基础上,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种病种纳入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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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扩大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支持支付近亲属门诊费用。
三、就医流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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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务
推行医保服务“一窗通办”,窗口前台实现综合柜员制,后台分办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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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跑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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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流动人员同步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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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青岛)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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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智能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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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钱包”跨省使用
推广“医保钱包”实现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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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购药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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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互联网医院处方购药,实现医保线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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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余家基层机构部署“医保刷脸终端”,刷脸完成身份认证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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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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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查询 :通过“医保智慧医保小程序”实现药品比价、库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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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备案 :未备案的急诊患者可直接按参保地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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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6个月内参保即享待遇。
以上措施通过数字化平台、流程优化和权益扩展,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成本,提升医保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