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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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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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医保内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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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医保内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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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医保内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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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省内60%、省外根据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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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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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报销,三级医疗机构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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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 :无法登记生育住院,按参保地普通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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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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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1.5万元、3万元、4万元免赔额,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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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报销比例逐级提高(如3万-4万段在职85%、退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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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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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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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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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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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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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省内40%、省外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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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每年限额3-5千元,按住院比例报销(如Ⅰ类慢病参考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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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基层医疗机构60%报销,其他机构4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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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一级3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居民医保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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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10万元,居民医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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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需经医保审核批准,擅自转诊不予报销
以上比例及政策综合了南昌市最新医保规定,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