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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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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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待遇,按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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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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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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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6种、门诊慢性病8种,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按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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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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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 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60%,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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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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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650元,0-2万元按50%报销,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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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0-2万元按60%报销,上限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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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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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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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5万元,0-2万元按50%报销,2万元-10万元60%,10万元-20万元70%,2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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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累计费用超1.4万元后,按60%报销(特困人员7000元起付,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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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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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差异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例如三级医院650元,二级300元,一级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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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每满5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10年累计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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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限额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60周岁以上3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年度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